赵剑这个布告,形式上的彻底去官方化,让朝廷无法以“僭用王命、私发政令”治罪赵剑,因为其所有行文印信,都属于平民与民间组织的合理范畴。
兵马是乱世谋逆的核心证据,朝廷以及曹操等诸侯对“地方势力私养重兵”最为忌惮,而赵剑在布告中对麾下雁门军的定位,彻底消解了“私养重兵”的嫌疑。
布告明确了兵马“非官兵亦非私兵,乃保境安民讨伐宵小、奸逆之兵马”。
既否定了其“朝廷正规军”的属性,避免被曹操掌控的朝廷支配;
又否定了兵马是“赵剑私属部曲”的属性,避开“私养重兵”的谋逆指控,将其归为地方百姓的自救武装;
兵源与编制上,按汉制“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募集,兵源为本地流民、乡党,而非“私募的死士”,且编制为屯田兵制,“农时力耕,闲时讲武”,耕战结合,不耗民力,完全符合东汉边地乡兵的组建原则;
军事行动上,明确屯兵的核心职责是“防寇御边、治蝗安民”。
调兵的唯一合法场景是“寇贼作乱、蝗灾紧急”,且邻镇驰援的前提是“共卫疆土”。
这就将所有军事行动都限定在“自保”范畴,无任何“主动扩张、征伐诸侯”的迹象。
这种定位让赵剑的兵马成为“乱世中的正义之师”,天下人只会赞其“保境救民”,曹操等诸侯若贸然攻打,便会落得“攻击义师、失尽民心”的下场。
赵剑深知,汉献帝朝廷虽为曹操掌控,却仍是天下法理的核心,对朝廷的姿态,直接决定了自身“是否名正言顺”。
因此他在布告中以“大汉赤子”自居,对朝廷行极致恭顺之礼,从法理上让朝廷无法对其下手。
他反复强调“心向朝廷”“无丝亳僭越朝廷之心”“皆为大汉赤子”,将自身所有行为的出发点归为“为朝廷分忧、为大汉保境”,而非“与朝廷抗衡”;
又按“汉室庶民上书之规”向许都陈情,详尽呈报所有建制、军职,将自身的所有操作都置于“朝廷的监督之下”。
行的是“平民向朝廷报备”的礼法,而非“诸侯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姿态;
他明确指出,“若朝廷有令废除此制,必俯首听命,不敢有违”,将是否保留建制的最终决定权交给朝廷。
这表面上是彻底臣服,让朝廷与曹操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若朝廷批准,便等于承认赵剑的建制合法;若朝廷废除,便等于不顾四方百姓死活,失尽民心;若曹操强行出兵讨伐,便会落下“欺君罔上、屠戮义师”的骂名。
赵剑的所有操作,都紧紧绑定在“蝗灾横生、禾稼尽殄、流民载道、寇盗蜂起”的乱世背景。
在布告开篇便渲染天下残破、百姓涂炭的惨状,将自身设理事院、立联防大屯的行为,全部归为“念苍生涂炭,寝食难安”的救民之举,而非“蓄势谋逆”的夺权之举。
在东汉的政治语境中,“救民于水火”是超越一切的道德制高点,赵剑将自身塑造成“乱世平民救主”的形象,让天下人都看到其行为的初衷是“保境安民”,而非“争权夺利”。
此时若曹操或朝廷对其下手,便是与天下民心为敌,这是曹操绝不敢轻易为之的。
曹操此时的核心策略是“挟天子以令诸侯”,靠“奉天子、安天下”的旗号收拢民心,绝不可能因一个“平民自救的赵剑”,毁掉自己的政治根基。
赵剑以这一纸布告,既实现了对四方疆域与兵马的制度化掌控,又为自己赢得了乱世发展的时间与空间。
这便是远超常人的政治智慧,藏锋于拙,守拙于诚,以诚避嫌,以嫌成事。
196年秋各地士族向许都归附,因曹操掌控献帝,代表朝廷正统,颍川、兖州、豫州等地士族纷纷前往许都出仕。
如陈群、华歆等,曹操的士族基础进一步得到巩固。
就在他高兴之余,那个自长安递来、经驿站快马送至御前、又由内侍转呈的告书,送到了曹操书房的案几。
曹操看后,指节因用力而泛白,指腹反复摩挲着纸页上“庶民赵剑”四字,眸底翻涌着沉郁的不甘与冷厉的审视。
这份告书,让曹操再一次重新思考起了赵剑。
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往日只当他是乱世中稍具勇略的枭雄之辈,竟不知有这般深谋远虑、驭局之智!
借庶民之身避僭越之嫌,以汉制为壳行据地之实,字字句句皆藏算计,既收民心又立规制,把天下非议、朝廷掣肘尽数堵死。
这份藏锋于拙、借势而为的心思,比之沙场猛将、寻常谋士,更甚百倍!
此告书看似俯首向汉,实则早已手握一方生杀大权,步步为营。
知时势、懂人心、善布局、能隐忍。
赵剑今日能借蝗灾流民立基,明日便敢借民心大势问鼎,其志不小,其谋更深!
往日小觑了!
曹操背脊竟然生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