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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情变
    时间是一条无声的河,在哈城的酷暑与严寒中缓缓流淌。

    当七月的最后一天到来时,松花江畔的柳树已经绿得发暗,叽叽喳喳的麻雀声从早响到晚,热浪蒸腾着这座被鈤夲人统治了多年的城市。

    码头上的搬运工光着膀子,汗水顺着脊背往下淌,肩上扛着的麻袋压得他们直不起腰来。

    一艘由吉省白山方向驶来的客船,缓缓靠岸。

    船舱里走出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穿着素净的阴丹士林旗袍,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简单的髻,脸上带着长途旅行后的疲惫,但眉眼间那股沉稳的劲儿,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

    她手里牵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穿着一件小小的白衬衫,剃着锅盖头,眼睛黑亮,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码头。

    男孩的另一只手牵着一条白色的萨摩耶,那狗热得直吐舌头,但依旧乖乖地跟在男孩身边,一步也不乱跑。

    孙悦剑,去年冬天紧急撤离哈城的那个女人,如今她又回来了。

    码头上,老魏已经等在那儿了。他穿着一件半旧的灰色长衫,头上戴着一顶礼帽,看起来像个普普通通的商人。看见孙悦剑母子下船,他快步迎了上去,接过孙悦剑手中的行李,压低了声音说道:

    “一路辛苦了。”

    孙悦剑点了点头,跟着老魏走向停在路边的那辆黑色轿车。上车前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城市的轮廓,那些熟悉的街巷,那些曾经走过的路,还有那个她目前不能见到的男人。

    “家乔长这么高了。”

    老魏坐在副驾驶,回头看了一眼后座那个安静的孩子,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

    “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被妈妈抱在怀里呢。”

    孙悦剑笑了笑,摸了摸儿子的头,轻声道:

    “叫魏伯伯。”

    “魏伯伯好。”

    家乔乖乖地叫了一声,然后又低头摸向身边的白色萨摩耶。那狗用脑袋蹭了蹭小主人的手,尾巴摇了摇。

    老魏微微颔首,转回身去,没再多说。

    车子穿过几条街,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巷子,在一栋不起眼的灰色小楼前停下。这是老魏安排的安全屋,位置隐蔽,左右邻居都是老实本分的工人,没人会多管闲事。

    进屋之后,孙悦剑安顿好孩子,让他在里屋和狗玩儿,自己则出来和老魏坐在堂屋那里说话。

    窗外的麻雀声一阵接着一阵,热风从半开的窗户里吹进来,吹得桌上的茶杯微微晃动。

    沉默了片刻后,孙悦剑终于开口,她的声音很轻,像是被外人听见,又像是克制着什么:

    “他还好吗?”

    这个他指的是谁?在座的两个人彼此都心知肚明。

    老魏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放下。他没有看向孙悦剑,只是望着窗外那片被阳光晒得发白的天空,缓缓开口:

    “挺好的,升了副科长,现在在特务科里面,他说的话分量不轻。”

    孙悦剑的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又暗了下去。升副科长了那是好事,可升得越高越危险,越容易被盯上。

    老魏继续说道,声音压得很低,只能看见他嘴唇上下翕动。

    “刘瑛和老邱的事情,已经处理干净了,借着特务科的手办的,鈤夲人那边没有任何怀疑。所以组织上考虑,你之前的身份没有暴露,可以重新启用。”

    他语气顿了顿,看了一眼孙悦剑。

    “这次派你来,是当联络员,负责串联三省之间抗联的工作,这很重要。”

    孙悦剑点了点头,她当然明白目前这工作的重要性。东三省抗联的联络,以前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鈤夲人卡得很紧,交通员牺牲了一批又一批,能活着跑下来的没几个。她以前就在这条线上跑过,熟悉情况也认识接头的人。

    可现在她的心思,不全在这工作上面。

    已经大半年了,大半年没有见到那个人了。

    上一次见面,还是去年冬天,在哈城火车站。那天她和叶晨擦肩而过,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她只来得及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看见他和那个叫顾秋妍的女人接上头,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眼,让孙悦剑记住了顾秋妍的脸。

    很美,很有风韵,是那种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女人。

    孙悦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那是干活的手,是跑交通的手,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太太的手。

    她知道自己不该想这些,纪律、原则、大局——这些词儿她背了无数遍,也执行了无数遍,可有些念头,不是你说不想就能不想的。

    沉默了片刻后,孙悦剑抬起头看着老魏,她的声音有些迟疑:

    “老魏,我想……托你给他捎点东西。一些他平时爱用的,他这个人日子过得糙,没人提醒着,什么都愿意凑合。”

    孙悦剑没说要捎什么,但老魏知道面前这个女人说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剃须刀、牙膏,还有叶晨平时喜欢抽的那种牌子的香烟,以及他睡觉前爱看的那些杂书,这种生活上的细节,只有身边最亲近的人才会知道。

    老魏沉默了一会儿,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放下。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孙悦剑,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既是理解,也是拒绝。

    “你还是自己寄给他吧。”

    孙悦剑明显愣住了,老魏继续自顾自的说着,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我们之间也是很少见面,能不见就不见。因为一见面就意味着会有大事发生,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孙悦剑的脸色微微变了,她明显听懂了。

    老魏这是在警告自己,不是那种严厉的、板着脸的警告,而是一个老同志对另一个老同志的提醒:你的丈夫正在做一件极其危险的事,任何多余的接触,都可能给他带来灭顶之灾。

    其实这很正常,他们这些做地下工作的,谁又不是在如履薄冰?谁不是把感情压在心底的最深处,压得自己都快忘了它的存在?

    老魏是叶晨的上级,连他都这么小心翼翼,生怕给叶晨添一丝麻烦。自己这个做妻子的,就更应该懂事儿。

    孙悦剑低下了头,沉默了很久。窗外的声音依然聒噪,热风一阵阵吹进来,吹着她额前的碎发轻轻晃动,她的手指攥着衣角攥得指节都有些发白。

    然后她松开了手,抬起头,脸上已经恢复了那种沉稳的表情,只见她轻声说道:

    “我知道了,老魏,谢谢你。”

    老魏看着孙悦剑,目光里有几分复杂。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颌首。

    事情谈完了,孙悦剑起身往里屋走,走到门口,她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老魏。”

    “嗯?”

    “他……和那个顾秋妍,相处的还好吗?”

    老魏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孙悦剑话里的意思。他沉默了片刻,斟酌着语气说道:

    “他们是同志,配合的很好。”

    同志?

    这个词在旁人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称呼,但在孙悦剑的耳朵里,它带着太多无法言说的含义。

    同志,是要并肩作战的;同志,是要朝夕相处的;同志,是要把命托付给彼此的。

    那个顾秋妍,年轻、漂亮、有风韵。她和叶晨一起生活,一起演戏,一起在刀尖上跳舞,日日夜夜,朝朝暮暮。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孙悦剑想起那些在交通线上奔波的日子,有时候一个人在荒山野岭里走,走累了就坐在路边歇一会儿。看着天上的云彩发呆,那时候她什么都不想,只想着活着,只想着把任务完成。

    可现在,她想的多了。

    她想起儿子家乔,想起这个跟着她姓的孩子,从小到大,没见过几次父亲。每次问到“爸爸去哪儿了”?她就只能敷衍着回道,“爸爸在外面工作很忙”。

    孙悦剑想起去年冬天叶晨刚从关里回来的那天,她在火车站看着叶晨和顾秋妍并肩离开的背影。他们走在一起看起来那么般配,那么自然,像一对真正的夫妻。

    她想起自己刚刚问老魏的那句话,相处的还好吗?

    她不知道老魏有没有听出自己话里的那点忐忑,那点不安,那点连她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嫉妒。

    孙悦剑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里屋的门。

    家乔正坐在地上,和那条萨摩耶玩儿。那狗趴在凉席上,尾巴一摇一摇的,舌头伸的老长。家乔拿着一根被啃得光秃秃的猪棒骨逗着它玩儿,一边逗一边笑。

    听见开门,家乔抬起头,眼睛亮亮的看着妈妈问道:

    “妈,咱们得什么时候能见到爸爸?”

    孙悦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她走过去,蹲下身子,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头,声音温柔得像是一片羽毛:

    “快了,等你再长大一点,就能见到爸爸了。”

    家乔有些懵懂的点了点头,继续低下头和狗玩。

    孙悦剑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外面那片被阳光晒得发白的天空。

    哈城的夏天,热的让人喘不过气,蝉鸣声一阵接着一阵,就像永远也不会停。黑省虽然因冬季严寒,冻土层厚,蝉的幼虫大部分无法在地下存活,可是夏天偶尔也能见到几只,赶巧他们这次就遇见了。

    孙悦剑想起刚才老魏的那句话:以眼下的形势,能不见就不见。

    道理孙悦剑都懂,可她还是忍不住去想,如果有一天,叶晨和顾秋妍真的……

    她不敢往下想了。

    里屋,儿子和狗玩得正欢,笑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那笑声天真、纯粹,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

    贾木思的夏天比哈城更闷热。

    这座松花江下游的小城,被鈤夲人划为“开拓团”的重点区域,街上随处可见穿着和服的鈤夲移民,他们趾高气昂地走过,本地人见了都得低头让路。

    顾秋妍住的地方在城东一条僻静的巷子里,是一栋俄式风格的老房子,木质楼梯踩上去吱呀作响,院子里长满了野草。

    她已经在这里住了五个多月,肚子早就隆起来了,穿着肥肥大大的孕妇装,看起来和任何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没什么两样,邻居们都知道她是张太太,丈夫在哈城做事,她过来待产,没人怀疑过什么。

    但此时真正的丈夫就坐在顾秋妍的面前。

    张平如是三天前到的,组织上安排的,说是让他来陪妻子生产,顺便交接一些工作。

    他穿着一件半旧的灰布长衫,头发剪得很短,脸上的皮肤被山里的风吹得粗糙黝黑,和顾秋妍记忆里那个斯文的年轻人早已经判若两人。

    他们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此刻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那张吱呀作响的木头餐桌旁,中间隔着一碗凉透的粥和一碟咸菜,窗外传来邻居的喧哗,聒噪得让人心烦。

    张平汝低着头,用勺子搅着那碗粥,半天没说话。

    顾秋妍看着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最后还是张平汝先开的口。

    “哈城那边还顺利吗?”

    “嗯,挺顺利的。”

    “那个姓周的,对你还好吗?”

    顾秋妍的手指微微一顿,她的语气不自觉的有些硬:

    “他叫周乙,是同志,我们配合的很好。”

    张平汝抬起头,看了面前的顾秋妍一眼。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有审视、有疑惑,还有一丝说不清的、酸涩的东西。他继续轻声说道:

    “我知道他是同志,我就是问问。”

    顾秋妍没有接话,沉默又落了下来,比刚才更重。

    张平汝放下了勺子,那碗粥他一口也没喝。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外面那片被太阳晒得发白的院子。看着那野草长得老高,一只麻雀在草丛里跳来跳去。他背对着顾秋妍,声音有些闷:

    “秋妍,你变了好多。”

    “是吗?”顾秋妍明显愣了一下。

    “嗯。”

    张平汝点了点头,看向曾经深爱的妻子,目光有些复杂。

    “以前你说话没这么利落,做事也没这么果断。现在你坐在那儿,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像是在哈城的那几个月,把你变成了另一个人。”

    顾秋妍的心微微一动,她听出了丈夫话里的那点酸涩,她想解释,想说那都是因为工作,是因为每天在刀尖上行走,是因为必须时刻绷紧每一根神经,可她张了张嘴,那些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只有她自己心里知道,那不全是真相。

    张平汝重新走回桌边坐下,他看着已经变得陌生的妻子,目光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只见他忽然开口问道:

    “那个周乙,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什么什么样的人?”顾秋妍的话语明显带着一丝不耐烦,此时她的心跳都漏了一拍,在强装镇定。

    张平汝深吸了一口气,斟酌着语气问道:

    “就是……他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对你好不好?”

    顾秋妍沉默了几秒,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很平常:

    “三十出头,长相算是一般人。话不多,但是做事很稳。他……对我很好。”

    最后几个字顾秋妍说的很轻,像是怕被人听见一样。

    张平汝看着顾秋妍的眼睛,那双眼睛在提到叶晨的时候,有一瞬间亮了一下。很细微、很短暂,但是被他捕捉到了。

    他的脸色微微变了,因为通过种种迹象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怕是已经变了心了。毕竟两个人从谈恋爱到结婚的那段时间,也没整天腻在一起。说白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远不如顾秋妍和叶晨在一起的时间长。

    那天晚上,张平汝睡在客厅的折叠床上,顾秋妍则是睡在里屋。隔着一扇薄薄的木门,两个人都没有睡着。

    后半夜,顾秋妍听见客厅里传来翻身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像是烙饼似的翻来覆去。

    她闭上眼睛,假装什么也没听见。

    接下来的几天,气氛越来越微妙。

    张平汝试图和顾秋妍多说些话,聊聊以前的事儿,聊聊他在山上的情况,聊聊顾秋妍肚子里那个孩子。可顾秋妍总是淡淡的,回应得客气而疏离,像是在和一个不太熟的同事打交道。

    有一次,张平汝问起孩子在肚子里动得勤不勤,顾秋妍愣了一下,然后淡淡回道:

    “还好。”

    张平汝点了点头,没再继续问下去。但他心里,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碎裂。

    那天傍晚,两个人坐在院子里乘凉,看着天边的晚霞一点点黯淡下去,蚊子开始出来了,嗡嗡嗡地绕着人转。张平汝忽然开口:

    “秋妍,咱们有多久没见了?”

    “一年多了吧。”顾秋妍不确定的回道。

    “一年多?”

    张平汝重复了一遍,苦笑了一声,他看着妻子顾秋妍,目光里有种近乎哀求的温柔:

    “这段不见的时光里,我在山里风餐露宿,有时候一连几天吃不上一顿饱饭。最想的就是你,想你做的饭,想你的笑,想你想你在哈城过得好不好。你呢?你想过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