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顽贼全部章节 第六百三十六章 冲撞
    轰踏马蹄响彻河畔,夹杂蒙古人低沉的啸音。

    沉闷的火枪声四处乱响,可是纷扰硝烟却被一支支利箭穿透。

    随后战马撞破烟雾,铠装简陋的准噶尔骑兵挟持木矛,席卷碎土泥点,丢下火枪高举战斧的射击军还来不及劈下,就被烧过碳化的黑色矛头重重贯穿。

    哥萨克在逃窜。

    楚琥尔营的骑兵在荒原上分出一个个骠骑队形,向四散而去的哥萨克和猎人追击,经过短暂追逐与厮杀,战局逐渐形成对峙。

    溃逃的哥萨克小分队在逃亡中聚拢,成为一个个十余人、数十甚至上百人的小团体,依据荒原上的石头、土坡,亦或者岸边营地的木栅、车垒,对蜂拥而至的卫拉特骑兵进行反击。

    卫拉特骑兵在这一阶段,稍显颓势。

    楚琥尔率领的骑兵本就只有哥萨克的三分之一,在最初的接触中借助舰上火箭扰乱,成功斩获大量战果。

    可一旦对面的敌人找到工事,即使只是一座土坡,游牧骑兵作为牧羊人和猎人的特性便显露出来。

    人们不愿扩大战果,他们的战术如此,宁可去追击仍在逃跑的敌人,亦或像牧羊犬一般看护着工事后的敌人,也不会冲入羊圈大杀四方。

    数十骑围绕在车垒射程范围之外,不能对车垒内的哥萨克做

    任何事,同样车垒内的哥萨克和射击军也无法压制他们。

    接下来便陷入持久的对峙。

    直到整个左岸战场,被楚琥尔营上千骑兵分割成十几个小小的包围圈战场。

    楚琥尔则带着小股骑兵在原野上冲来荡去,将逃散至外围的敌军杀个片甲不留。

    他就像一头猛虎,快速击败尽可能多的对手,就连躲入工事之后的敌军也是他的掌中玩物。

    楚琥尔在以冷兵器对抗火器方面有很多经验,他指挥部下骑兵一次又一次在火枪射程范围之外抛射浓密箭雨,但并不许骑兵漫无目的散射。

    时不时便派出骑兵队袭扰营地,发起一次又一次佯攻。

    猎人总有非凡耐心,楚琥尔并不像元帅府大多数将领那样急于一时。

    在他心里,左岸的战斗最早也该在明日的黎明时分结束,他至少有整个昼夜来浪费敌人的火药。

    因为对擅长以少敌多的楚琥尔而言,杀戮并非战斗的意义,也绝非战役取胜的关窍。

    恐惧才是。

    他要让敌人在车垒和土丘后士气低落惊颤发抖,只有那样骑兵击穿阵地才具有最大的威力,取胜后也才具有最大的震慑力。

    而对于被围在营地的百夫长莱万多来说,他在天山军舰队到来的第一时间,脑子就被刘承祖带来的精神污染击穿了。

    古怪,太他妈古怪了!

    对见多识广、掌握三国语言的莱万多而言,他对火箭、飞礞炮这类爆炸榴弹并不陌生。

    如果说这个时代世界上有三个最繁荣的文明中心,那么一定是神罗哈布斯堡王朝、奥斯曼帝国和大明帝国。

    莱万多客居六年之久的克里木汗国,就是奥斯曼的附庸,那边也像大明一样,拥有许多探索意义极大的先进火器。

    就比如陶罐手榴弹,它最早由阿拉伯商人从宋朝带到中东,因地制宜的形成玻璃燃烧瓶,当然那边也有类似飞礞炮这种手持臼炮。

    奥斯曼也有火箭,不过比起大明的火箭,它更像日本的棒火矢,不会爆炸,是在箭尾装填火药、箭身套上尾翼,用重量攻击船只。

    尽管数量众多的火箭威力可怕,令人惊慌,但绝不会让莱万多感到新奇。

    但刘承祖的天山军就不一样了。

    那些大船上的装饰、

    铠甲甚至是穿戴铠甲的人,对莱万多来说都古怪到了极点。

    并非异域风情,罗斯人熟悉蒙古人的风格、铠甲、文字,但最古怪的地方也就在这儿了。

    那种介于直弯之间的刀,和蒙古人相似的军旗,类似蒙古泡钉甲的铠甲,甚至铠甲里那些肤色与蒙古人相同的士兵,都让他疯了般地产生认知错乱。

    刀型非常熟悉,但绝对没见过;军旗样子相同,却认不出上面的‘画";铠甲好像一样,却又明显不属于他见过的任何蒙古势力。

    就连士兵,士兵跟蒙古人肤色相同、蓄着大胡须,但面部骨骼并不像蒙古人的面骨显得过分强壮,眉眼五官更加方正,就好像来自另一个异域世界。就好像一个人,明明近在眼前,浑身上下的熟悉感扑面而来,定睛一看又无比陌生。

    这种感觉很吓人,恐怖谷效应直接拉满。

    修改认知般的军队简直不可直视!

    好在,那帮人似乎无意于登陆剿灭他们,舰队只是在左岸像旋风般放出火箭,又留下两条船,就转头去了右岸。

    留下那两艘船没登陆,只是在离岸边百十步的河上游曳,像下蛋一样丢下两条小舢板,把一箱箱军火放到舢板上,又装回到大船上,最后用绳索悬吊着两门小炮和弹药,运到岸边。

    刘承祖本来是想让这两条船往岸边运点火箭、飞礞炮之类的,但掌管大船的百总想了想,左岸的友军都是楚琥尔的士兵,他们也不会用火器啊。

    别火箭再覆盖自己人、飞礞炮在手里就炸了。

    所以干脆运两门炮算了。

    刘承祖的主要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右岸的托木斯克城。

    这条元帅府史上最长航线,把这位天山大将军走得窝了一肚子火。

    就这么说吧,他戍边当管队开始,在带兵这件事上,一直很有自信。

    别管是带一个小队,还是一个大队,亦或一司一营的马步军,从未感觉到有多棘手。

    但他没率领过水师,这他妈的在江上航行,可比带兵穿越荒漠难多了。

    舰队在沙洲搁浅三次,船只相撞七回,士兵落水得捞、船舰搁浅得拽,撞在一块还得想办法拉开。

    关键是陆师那种如臂使指的指挥感没了。

    先头船队打出旗语,前方有沙洲。

    交替传达到旗舰到,就变成前方有敌舰。

    刘承祖座舰里的水手奋力蹬船,一个猛子就扎在沙洲上了。

    也就是鄂毕河流域没有能跟他们打水战的对手,否则这支看起来非常强大且庞大的舰队说没就没。

    好在,他们最终还是成功抵达托木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