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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场面,排面
    把头!

    这两个字在陆沉心头激起层层浪涛。

    这可是龙脊岭无数采药人、跟山郎用命去搏,用血去换,也未必能企及的位置!

    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最高地位。

    它代表的,是足以号令一方山林的赫赫威望,是响彻茶马道的金字名头!

    唯有那些曾深入险地、采得宝药,如同得山神爷庇佑,福缘深厚,且能压服群雄的行当魁首,才有资格被称一声“把头”!

    那位置下,垫着的是龙潭虎穴的凶险,是刀山火海的尸骨,绝非寻常人能坐的上去!

    他的师父沈长鹤,就曾是龙脊岭的把头。

    关于他的传奇,至今仍在山民口中流传。

    曾有茶马道上的贵人遭难,命悬一线,非百年难遇的宝药不能续命。

    沈爷孤身入岭,七日七夜不下山,硬是顶着蚀骨瘴毒、群妖环伺的绝境,守到金莲成熟绽放,一举夺下!

    此事过后,沈爷之名震动安宁,连茶马道八大家都要赞一声“好手段”!

    只是自那之后,沈爷便没有踏足过龙脊岭,再未进山采药……

    “莫非,是为了避开那‘灵羊劫’?”

    陆沉心中一动,联想到沈爷所授牵羊倌的三条铁律。

    那一条“一处地脉,十年不可再入”的铁律,金线莲恐怕就是触发了大劫的“天材”!

    “明日拜师,马虎不得。”

    沈爷的声音打断了陆沉的思绪。

    他依旧埋首于请帖,笔锋沉稳,语气却带着少有的温和。

    自打决定正式收徒,沈爷眉宇间那层古板的霜色似乎化开了不少,好像去了心结,脸上常带着的笑意。

    “为师让阿大给你备了身新行头,待会儿去试试,拜师敬茶的大喜日子,要穿的体面些。”

    “是,师父。”

    陆沉恭敬应道。这一声“师父”,叫得沈爷心中舒坦,手下的笔尖都似乎更流畅了几分。

    壮汉阿大将陆沉引至厢房。

    房中一面打磨得光可鉴人的高大铜镜,映出少年挺拔的身影。

    很快,两名侍女捧着一叠衣物走了进来。陆沉伸手触摸那最外层的衣料。

    嘶!

    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入手滑腻如脂,温凉似水,这分明是上好的绸缎!

    再看内里,丝织的中衣轻薄柔软,仿佛无物,脚下是一双做工精良、皮质坚韧的牛皮白底靴,腰间还配了一块温润剔透、雕着云纹的玉佩。

    陆沉捧着这身行头,心中波澜起伏。

    置办这样一身,少说也得百两雪花银!

    他想起昔日在雨师巷,隔壁那家将女儿卖给内城富商做通房丫鬟,那女子年节回来时,曾隔着院墙炫耀过内城的各种规矩。

    他当时隔着院墙,远远的听过几嘴。

    此刻那些模糊的话语再次在自己心中变得清晰起来。

    在安宁县穿戴绸缎衣服和靴子,不只是腰包鼓的体现,更能彰显身份地位。

    甚至于在整个大乾朝,穿什么,从来不只是冷暖问题,更是身份的铁律!

    本朝《礼制》明文记载:庶民、商贾、杂役人等,只许穿“皮扎”,胆敢僭越衣绸着缎者,按律重责杖刑,流徙边陲!

    寻常百姓,脚上只能蹬草鞋、布履,唯有北方苦寒之地的戍卒或经衙门特批的行商,才可穿牛皮靴御寒,但也需凭证在身,随时备查!

    “衣绸犯法,穿靴受刑!”

    陆沉此刻才真正清晰地明白,为何旁人得知他拜入沈爷门下,眼中会迸发出那般炽热的羡慕,好似自己一步登天!

    因为沈爷,是曾经威震龙脊岭的“把头”!

    是能与茶马道贵人平起平坐的奇门高人!

    有关系,有门路,自己还有本事,如此算来,他本身,就是权势与地位的象征!

    巡山队的董霸,得一身县衙赐下的“锦袍吏服”,便算脱离了民籍,成为“吏身”,已是人上之人。

    而把头的地位,尤在寻常吏员之上!

    这是真正触摸到了特权阶层的门槛。

    沈爷赠他这身逾越庶民规制的华服,不仅是体面,更是一种无声的宣告与庇佑。

    从今往后,他陆沉行走于世,便顶着沈长鹤亲传弟子的光环,享有这“把头”传人身份带来的,逾越常律的特权!

    “陆少爷,快换上吧!”一旁侍立的侍女眉眼含笑,声音清脆,“您生得一副好身架,肩宽腰窄,个高腿长,是天生的衣架子,这身衣裳穿在您身上,定是极好看的!”

    她这话倒非全是奉承。

    陆沉修习站桩养炼气血,本就拉伸筋骨、淬炼体魄。

    加之如今气血充盈,原本因贫寒而瘦弱的身形,如同春雨后的新竹般节节拔高,变得挺拔劲秀。

    若非常年进山采药,被风吹日晒染就了一身微黑的肤色,单看这身骨相,任谁见了都要赞一声玉树临风,英气勃发!

    陆沉被夸得耳根微热,连连摆手婉拒了侍女服侍更衣的提议。

    待她抿嘴笑着退出门外,他才深吸一口气,一件件拿起那华贵的衣物。

    丝织的中衣触体温凉,细腻得仿佛第二层皮肤,外罩的绸缎长袍顺滑垂落,勾勒出宽阔的肩线与紧窄的腰身。

    玉带环扣,恰到好处地束紧,最后蹬上那双牛皮白底长靴,稳稳立于地上。

    铜镜之中,光影流转。

    宽肩撑起了袍服的骨架,蜂腰收束出利落的线条,整个人仿佛瞬间拔高了几分,气度陡增!

    果然如那侍女所言,这身骨相,便是天生的衣架!

    侍女再次推门进来时,眼前顿时一亮,忍不住脱口赞道:“哎呀!陆少爷,这身一穿,当真是俊得晃眼哩!”

    陆沉脸上腾地一下更红了,手脚都有些不知往哪放。

    他何曾听过这等直白的夸赞?

    过去在雨师巷,那个又黑又瘦、形似干瘪萝卜头的小采药郎,谁会昧着良心说他好看?

    带着这份新奇又微窘的心情,陆沉被引回书房。

    沈爷搁下狼毫,抬眼打量,原本严肃的嘴角瞬间扬起,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满意与赞赏:“好!好!好一副英挺的卖相!”

    他连道三声好,捋须笑道:“这点上,倒颇有几分老夫当年的风范!”

    他踱步上前,将陆沉从头到脚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合适,才话锋一转:

    “六子,你得知道,想在安宁县这潭水里立住脚,出了头,便得吃三碗面!”

    沈爷竖起三根手指:

    “明日的拜师大宴,这是为师给你的场面,撑住它,你陆沉的名字,才算真正落在这片地界上!”

    “这身行头,逾越常制,乃身份所系,这是你的排面,行走在外,便再没有人敢小觑你半分!”

    “接下来,就只差这最后一碗情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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