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啊,它璀璨如歌。
那一天,高庆留在城头,坚持孤零零地看完了于府惨状。
从头到尾,一面倒的屠杀,极具冲击力。
于府男丁在营军面前,就如那待宰羔羊,临死前的挣扎也不过是白费力气。
大彻大悟之下,高庆不由细细反思。
落得如今处境,便是因他错过了几个最佳的节点。
同样一件事,时间上的先后,便区分了高低。
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分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城中赵氏为何超然?
因为他们在恰当的时机,做了雪中送炭的事情,给了李煜亟需的帮助。
赵钟岳,赵怀谦,赵氏仆,被赵氏接纳的差役......等等。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事实是,这些人填补了李煜入城之初的窘迫。
那时......高氏尚在衙前坊中,静享眼前安宁。
最后一次时机,大抵是在李煜登门讨人的时候。
打算进卫城寻找张承志汇合的李煜,亟需人手。
高庆犯了一次糊涂,仗着县令高启的面子,给了李煜闭门羹。
这还不如其他几家打发叫花子一般的糊弄了事。
别人好歹是出了几个贱奴,全了对方面子。
高庆此后表现得再怎么识时务,哪怕奉上城中所有财货,举家来投,也不过算是两清。
甚至于高氏还能完好无损地活着,本身就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一步之差,令高氏投献财货,本质上甚至算不得功劳,那顶多是种苦劳。
从起跑线而言,高氏并不比郑、佟、范高到哪里去。
那舍去这些......现在高氏还剩下什么?
只有人,但别家也有。
况且,高氏的人,并不比那些后来循着烽烟来投的流民好用多少。
高氏子弟即便主动投入新编屯卒当中操练,也难以担任伍长、什长一级的队率。
这类基层队官,城中多的是老卒能够胜任,新人想要出头,少之又少。
什长薛伍,伍长孙四六之流,也都是靠‘资历’侥幸出头。
无论是从实战方面考虑,还是从军心方面考虑。
李煜大量提拔手底下经验丰富的老部下,这本就是应有之义。
借着操练新兵之事,提拔城中其余百户府邸留下的老家丁,李煜也能借此把这些人束缚在手。
他们也能发挥些余热,两全其美。
练兵,有这些老家丁就足够了。
高氏家生子与高氏小辈,哪怕到了军中,也不过是阵前小卒。
但,高庆逐渐发觉,似乎城中有人更需要高氏相帮。
这个人不是李煜,而是赵氏。
准确地来说,是名为主簿,实为‘县官’的赵钟岳。
位低权重,这样的人也是很好的机会。
高庆有意淡化出了李煜的视线,拜帖开始一封又一封的投给赵钟岳。
因为高庆发现城中一件很有意思的细节。
‘巡街差役。’
随着大雪封城前那一大股流民填补进入卫城。
百姓数量在增加,军兵数量也在增加,唯有差役难以增额。
班头赵怀谦和捕头刘济以下,差役合计不足二十。
这么点儿人手,如何顾得了卫城各处街巷?
一开始,是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答案是,赵氏仆。
过去,各地县衙凭借区区三班衙役,要管辖近万,甚至上万百姓,离不开临时工的帮衬。
什么是县衙的临时工?
那便是差役自己给自己寻找的帮差。
差役管不过来怎么办?
就多拉一个帮差巡街,一直拉到人手充足为止。
这种人,名不在官册,只有那一身差服,甚至一文钱饷银也领不到。
由于卫城中不存在游手好闲的闲丁,帮差竟也一时无从选拔。
这种情况下,赵氏家仆为了自家少爷义务帮差,那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
后来,李煜在百姓间填补了保长、甲长,划分职责,分担了一部分差役职能。
可城中巡街还是只有那么四五十人忙活。
即便保长、甲长能分担一部分麻烦,也只是缓解差役忙于奔波的现状,而得不到根本解决。
对李煜而言,既然能维持现状安稳,也没有必要追求过分完美。
站在赵钟岳、赵怀谦等人的角度,需要人手也是客观事实。
尴尬的是,他们不好与李煜争夺流民中适龄的丁壮。
军队,才是乱世最重要的倚靠。
这,便是高庆所见。
......
今日巡城过后,李煜回到府中。
赵钟岳似是有事禀报,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明公,高老爷今日登门拜访学生,说是街上积雪太厚,差人们不好出行。
“高氏便有意出人到衙门口里做一做帮差,帮着扫扫雪,清一清屋檐。”
“学生不敢决断,只好求问明公。”
“您的意见是?”
决定权,在李煜手中。
赵钟岳需要征求李煜的意见,再决定要不要接受这般好意。
越俎代庖,最是要不得。
“哦?”
李煜愣了愣,随即目光戏谑的打量了一番眼前举止愈发内敛的少年郎。
“钟岳。”
“学生在,请明公不吝赐教!”
尽管被李煜盯得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赵钟岳依旧保持揖礼的动作。
“高庆难道就没有给你做一做媒?”
一桩姻亲,胜过千言万语。
“厄......”赵钟岳有点儿宕机。
“学生,学生还不曾想过这些。”
“婚配自有家父做主,高老爷与学生说不上这些私密话。”
赵钟岳磕磕绊绊的解释,似乎是为了避嫌。
李煜抬手扶起赵钟岳的手臂。
“诶,钟岳误会了。”
“区区高氏,不值本官相疑。”
“高庆如此讨好于你,你又如何看他?”
赵钟岳想了想,微微俯身。
“学生自然是听明公的。”
“明公厌他,学生便厌他如畜。”
“明公喜他,学生便喜他如亲。”
恰恰是因为摸不准李煜是喜是厌,赵钟岳才难以决断。
“我不厌弃于他,”李煜给出了答案,“但我也不喜他。”
“高庆此人有急智,殷勤市侩,还有些果决。”
“他确实曾恶了我,后来主动散尽家财,我也犯不着揪着不放。”
赵钟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那明公的意思是,能用?”
“但......不重用?”
高庆这种人,今日李煜强则投李煜,那明日若李煜弱呢?
有时候,做的太识时务,也难免会令人猜忌。
“然也!”李煜一副好为人师的模样。
“总不能让他高氏闲着,他看了这么久,等了这么久,选定了你作为一时依附。”
“送上门来的,不用白不用。”
李煜轻轻拍了拍赵钟岳侧肩,意有所指。
“那郑氏、佟氏、范氏,也在选。”
“钟岳,用高氏给他们做个榜样,点到为止。”
“学生明白,”赵钟岳若有所悟,“高氏可以帮差,但不足为依仗!”
“甚至......学生需让赵班头小心盯着!”
李煜没有回答,但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种回答。
若不开这道口子,高氏何以交托族中后辈?
千金买马骨。
郑、佟、范三家既然慢人一步,便宜谁也不好。
于是,这马骨就只能选定高氏。
无关喜恶,只是李煜认为有必要去这么做。
提防与任用并行,这便是矛盾之处,却又在眼下算不上多大的问题。
当高庆自以为寻找到突破口,却殊不知,在他身后,郑、佟、范三家也一直盯着。
先有机,方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