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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五月二日,下午。奥斯特帝国,帝都贝罗利纳。枢密院。皇太子威廉面前堆放着过去日子里,帝国各部门汇总上来的报告。基本上都是关于电力标准化法案颁布后的行业震荡情况。交...阿瓦士的视线渐渐重新聚焦,眼前是翻滚的浓烟与尚未落定的沙尘。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左耳嗡嗡作响,右耳渗出温热的液体,不知是血还是汗;指尖抹过额角,一道三寸长的豁口正往外渗血,黏腻而刺痒。他没动,只是趴在壕沟边缘,盯着爆炸点的方向。那里原本是他和老兵一起挖了半宿的交通壕延伸段。现在,那处地面塌陷了将近五米宽、两米深,焦黑的沙土翻卷着,腾起一股硫磺混着皮肉烧焦的腥气。两具残缺的躯体斜插在坑壁上,一具只剩半截腰腹,肠子垂在灼热的沙地上,还在微微抽搐;另一具脑袋不见了,脖子断口整齐得像被铡刀切过,脖腔里喷出的血已凝成暗紫的硬壳。阿瓦士喉咙一紧,胃里翻涌起酸水,却干呕不出——他已经三天没吃下任何东西,连胆汁都吐尽了。“咳……咳咳……”老兵从三米外的土堆里挣扎坐起,脸上糊满灰泥,左眼眼皮被弹片削掉一半,眼球却还睁着,浑浊地转动着,落在阿瓦士脸上。“活……还活着?”老兵声音嘶哑,像砂纸磨过铁锈。阿瓦士点头,嘴唇发白:“……你呢?”“腿……断了。”老兵低头看了一眼,右小腿以一个不可能的角度歪向侧面,胫骨刺破裤管,森白的断端顶着皮肤,颤巍巍地抖着。“不碍事。还能爬。”他说完,竟真的用双手撑地,拖着那条断腿,一寸一寸往阿瓦士这边挪。沙地上拖出一道蜿蜒的暗红印子,混着灰与黑,像一条活过来的毒蛇。阿瓦士想扶他,手伸到半空又停住——自己两条胳膊都在抖,指甲缝里全是血和沙,指节青紫肿胀,连握拳都费力。“别管我。”老兵喘了口气,把工兵铲咬在牙间,用牙齿拔出卡在肋骨间的碎石,“他们……要来了。”话音未落,远处雷区方向,炮火骤然停歇。死寂。比爆炸前更沉、更冷、更令人窒息的寂静。风也停了。沙粒悬在半空,仿佛时间被谁掐住了喉咙。紧接着——“呜——呜——呜——!!!”低沉、悠长、带着金属震颤的号角声,自小希尔阵地后方响起。不是冲锋号。是集结号。阿瓦士浑身一僵。老兵却咧开嘴笑了,嘴角裂开新口子,血顺着下巴往下滴:“来了……终于来了。”号角第三声落下时,前方雷区废墟中,缓缓站起一个人影。不是督战队,也不是哥萨克骑兵。是一个穿着脏污灰绿色军装的军官。肩章早已磨损殆尽,但胸前别着一枚褪色的银质双头鹰徽章,在照明弹余光下泛着冷硬的微光。他手里没拿枪,只拄着一根从炸塌的木桩上拆下的焦黑横梁,一瘸一拐地朝前走来。他每踏出一步,脚踝就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像是骨头在错位摩擦。他身后,是更多人影。有的用刺刀当拐杖,有的互相搀扶,有的干脆用绷带把断臂绑在胸前,空荡荡的袖管在夜风里飘荡。我们沉默地跟在他身后,没有口号,没有呐喊,甚至没有脚步声——只有沙粒从靴底簌簌滑落的细响。他们穿过被炮火犁过三遍的焦土,跨过尚未冷却的弹坑,踩过仍在微微抽搐的骆驼残骸,一步一步,走向合众国阵地前沿三百米处。那里,是昨夜雷区最密集的中心。也是今夜,唯一尚未被重炮覆盖的空白地带。“……是突击队?”阿瓦士喃喃道。老兵没回答,只是把咬在牙间的工兵铲取下来,用袖子擦了擦铲面,然后,用力把它插进身前湿热的沙土里,铲柄直直指向南方。“不是突击队。”老兵声音很轻,却像钉子敲进阿瓦士耳膜,“是‘清道夫’。”阿瓦士瞳孔猛地收缩。清道夫。这个代号,他在入伍第一天就被灌进脑子里:大罗斯帝国陆军最古老、最沉默、最不可言说的编制。不列番号,不登名册,不发军饷,不授勋章。只在每场大战前夕,由阿尔乔姆公爵亲笔签署密令,从各惩戒营、战俘营、流放地监狱中,点名提调三千至五千人。名单上的人,要么已在死亡线上徘徊数月,要么已被判处绞刑——只待战事结束,便执行。他们不配拥有名字,只按编号行动。编号刻在左胸内衬布上,用墨汁写,三天就洗掉;也刻在左腕骨内侧,用针蘸着硝酸银,一刀一刀,刻进皮肉深处。他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替正规军趟平最后一道障碍——不是用血肉,而是用意志。用一种连死亡都来不及恐惧的、纯粹的、燃烧殆尽的意志。阿瓦士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昨晚的耗材会哭喊着求救,而今晚这支队伍,却连一声呻吟都没有。因为他们早已不是活人。他们是被提前埋进沙里的、等待引爆的引信。照明弹的光渐渐黯淡,但天边已透出铅灰色的微明。黎明前最冷的时刻到了。那支队伍停在距合众国防线二百五十米处。为首的军官缓缓抬起右手。没有旗语,没有哨音。只是抬手。下一秒——所有人同时摘下帽子。露出底下剃得极短、泛着青茬的头皮。有人头上缠着渗血的绷带,有人耳廓缺失一角,有人整张左脸覆盖着陈年烫伤留下的扭曲疤痕。但他们的眼睛,全都望着同一个方向:合众国机枪阵地的射击孔。然后,他们开始脱衣服。不是卸甲,不是解武装——是脱下所有能遮蔽身体的东西。军装、衬衣、裹脚布、破麻袋改制的背心……一件件被扔在地上,堆成一座座矮小的、散发着汗馊与血腥味的灰褐色山丘。最后,他们只剩下贴身的粗布短裤,以及裸露在外的、布满鞭痕、冻疮、弹孔旧疤与新鲜溃烂的躯体。寒风卷过荒原,刮在那些嶙峋的肋骨与凸起的肩胛骨上,发出空洞的呜咽。阿瓦士的呼吸停滞了。他看见最前面那个军官弯下腰,从沙土里抠出一块拳头大的黑曜石碎片——那是昨夜榴弹爆炸后溅射至此的残骸,边缘锋利如刀。他把它攥在掌心,用力一握。鲜血立刻从指缝里涌出来,顺着手腕淌下,在灰白的皮肤上画出一道刺目的红线。他没松手。反而将手掌高高举起,让那抹红,在渐亮的天光下,像一面无声展开的旗帜。合众国阵地上,没人开枪。卡森趴在战壕边缘,手指扣在扳机护圈上,指节发白。他看见对面那些人赤裸的胸膛剧烈起伏,听见他们粗重的呼吸声穿透三百米距离,撞进自己耳膜。他看见其中一人胸口有一道贯穿伤,结痂的创口随着呼吸微微翕张,像一张无声呐喊的嘴。“他们在干什么?!”卡森嘶哑地问身旁的多尉。多尉没说话,只是慢慢放下望远镜,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他的嘴唇干裂出血,却死死抿着,仿佛怕一开口,就会泄露出某种不该属于军人的颤抖。“……他们在告诉咱们。”多尉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他们不怕死。”“那又怎样?!他们没枪吗?!没掩体吗?!就这样走过来?!”卡森几乎要吼出来。“他们不需要。”多尉终于转过头,目光沉沉地看向卡森,“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往前走,咱们就不敢打。”卡森愣住。他忽然想起今早收到的补充命令里,那句被红笔重重圈出的批注:【敌若无械而近,勿击。盖其志已死,击之反堕其势。当待其疲、待其惑、待其自溃于距我百步之内。】这是李维多将亲笔写的。不是战术,是心理战。合众国最怕的从来不是敌人有多强,而是敌人彻底放弃“生”的资格之后,那种绝对的、不可计算的、令人脊椎发凉的纯粹性。——当你面对一个连痛苦都不再感知的活尸,子弹打穿他胸膛时,你射中的究竟是敌人,还是你自己心里那点侥幸苟活的羞耻?天光一寸寸亮起。二百米。一百八十米。一百五十米。那支赤裸的队伍,始终保持着匀速。步伐很慢,却奇异地整齐。他们的脚掌踏在焦黑的沙地上,不扬尘,不迟疑,像一把钝刀,缓慢而固执地,切割着黎明前最后的黑暗。阿瓦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忽然发现一件事:他们每个人的左脚踝上,都系着一根褪色的红布条。不是装饰。是标记。标记他们曾踩过多少颗地雷——每一根红布条,代表一次成功引爆。有的系了三根,有的系了五根,最多的一个,七根布条在晨风中轻轻摆动,像七簇不肯熄灭的火苗。“他们……在数。”阿瓦士听见自己干裂的嘴唇发出声音。老兵点点头,把插在沙地里的工兵铲拔出来,铲尖朝天,静静伫立。“数雷,也数命。”老兵说,“每踩一颗,就少活一天。踩够七颗……公爵答应给他们自由。”阿瓦士怔住了。自由?在波斯湾的这片焦土上,“自由”这个词,比“水”更稀缺,比“面包”更虚幻。它甚至不如一块发霉的馕实在。可此刻,那七根红布条,在微明的天光下,竟真的闪出一点微弱却执拗的光泽。一百二十米。合众国阵地上,机枪手的手心全是汗。副射手一遍遍擦拭着枪管,动作机械而僵硬。连最沉稳的老兵,也在悄悄调整呼吸节奏,试图压下胸腔里那阵突如其来的、陌生的慌乱。这不是战斗。这是献祭。而献祭者,正朝着祭坛,赤足而来。就在此时——轰!!!一声巨响,并非来自前方,而是从大罗斯阵地后方炸开!不是炮弹。是炸药包。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连珠炮般轰鸣!阿瓦士猛地回头。只见己方阵地后方,七八个临时搭建的沙土堡垒,正接连坍塌!烟尘冲天而起,烈焰翻滚。那些本该负责督战、维持秩序的哥萨克骑兵,此刻正狼狈地从火海中奔逃而出,马匹受惊狂跳,骑兵摔落尘埃,被自己人踩踏。“怎么回事?!”阿瓦士失声。老兵却笑了,这次笑得畅快,喉头滚动着低沉的咕噜声:“……清道夫,不止一支。”话音未落,第三波爆炸,竟从合众国阵地侧翼——也就是东面两公里外的干涸河床方向,轰然腾起!那里,本该是无人驻守的空白地带。可此刻,滚滚浓烟中,赫然冲出上百骑披着重甲的哥萨克轻骑!他们并非冲向合众国阵地,而是沿着河床边缘,呈扇形散开,直扑后方补给线!马背上,士兵们高举的不是马刀,而是成捆的炸药与浸油的火把!“是假的督战队?!”阿瓦士脑子嗡的一声。“是调虎离山。”老兵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真正的督战队,今早在雷区炸毁前,就被调去镇压后方哗变的运输队了——那支队伍里,有三千个刚领到本月军饷的民夫,还有五百桶没开封的伏特加。”阿瓦士浑身发冷。原来从昨夜开始,一切就不是消耗。是布局。阿尔乔姆公爵根本没指望耗材能炸光所有地雷。他要的,是让合众国把全部注意力,死死钉在正前方那片焦土上。而真正的刀锋,早已绕过雷区,插进了敌人最柔软的后腰。——所谓“清道夫”,从来不是单指那支赤裸前行的队伍。是整盘棋。是所有被牺牲、被利用、被点燃的棋子,在同一时刻,朝着同一个方向,爆发出最后的光与热。一百米。那支赤裸的队伍,停下了。为首的军官缓缓松开紧握黑曜石的手。鲜血早已凝固,在他掌心结成一道暗红的硬壳。他抬起那只手,指向合众国阵地中央——那里,是主堡的射击孔,也是李维多将最常出现的位置。然后,他做了一件事。他张开五指,任由晨风吹拂过掌心那道伤口。血痂碎裂,新的血珠沁出,在初升的朝阳下,折射出细碎、凛冽、不容置疑的光芒。像一颗星。一颗坠入人间,却拒绝熄灭的星。阿瓦士忽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不是因为寒冷,不是因为饥饿,而是某种更庞大、更滚烫的东西,正从心脏深处轰然炸开,逆流冲向咽喉。他想喊。却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支赤裸的队伍,在距敌阵仅一百米的地方,齐刷刷地,跪了下来。不是投降。是叩首。以额头触地,以脊梁为弓,以血肉为祭。向这片吞噬了无数生命的荒原,向那些早已化为沙尘的同袍,向那个遥远而模糊的、名为“家”的地方。他们跪得笔直,如同荒原上最后几株不肯倒伏的野草。风,再次吹起。卷起他们脚下焦黑的沙尘,卷起他们发梢上凝结的霜粒,卷起他们手腕内侧,那些用硝酸银刻下的、早已深入骨髓的编号。阿瓦士低下头,看着自己同样沾满沙土与血污的左手。他缓缓抬起,用尽全身力气,将左手按在自己剧烈起伏的胸口。那里,一颗心正以从未有过的频率,擂鼓般搏动。咚。咚。咚。不是恐惧。是回应。是确认。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何而战。不是为了牛肉。不是为了勋章。甚至不是为了胜利。只是为了在某个清晨,当太阳再次升起时,他还能挺直脊梁,跪在这片土地上,用尚存的体温,焐热一小片冰冷的沙。——仅此而已。远处,合众国阵地上,终于响起了第一声号角。不是进攻。是撤退。低沉,短促,带着一种近乎悲怆的决绝。阿瓦士抬起头。他看见,那些跪在百米之外的赤裸身影,依旧纹丝不动。而天边,一轮血红的朝阳,正奋力挣脱地平线的束缚,将万道金光,泼洒在这片伤痕累累、却又生机未绝的焦土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