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千万赃银入地府,阎王也要买命钱?
雨彻底停了,但杭州城的夜色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巨额财富变得更加黏稠,像是被化开的金漆,沉甸甸地压在阎王庙那破败的瓦片上。车轮碾过青石板的声音沉闷而密集,像是雷声被塞进了棉被里。几十辆蒙着黑布的马车,在夜叉的森严护送下,悄无声息地驶入了阎王庙的后院。没有火把,只有地宫入口处那一盏摇摇欲坠的气死风灯,投射出昏黄的光晕。“哗啦——”随着第一口箱子被粗暴地撬开,那一抹刺目的金光,竟硬生生地将这阴森如鬼域的地宫照得亮如白昼。那不是几百两,也不是几千两。那是整整一座金山。是从南唐暗桩、青龙帮宝库,还有那些被清洗的贪官污吏家中抄出来的毕生积蓄。金砖、银锭、珍珠、玛瑙,像是垃圾一样被随意地堆在满是灰尘的地上,散发着混合了铜臭和血腥的迷人味道。这笔钱,足以买下半个杭州城。“哼。”一声冷哼,瞬间打破了这金钱堆砌出的迷梦。沈寄欢穿着那身满是药渍的粗布围裙,手里还拿着一把沾着黑泥的药铲,站在那堆金山前。“就这点?”沈寄欢用脚尖踢了踢脚边的一块金砖,那动作就像是在踢一块路边的烂石头:“刚才赵云川跟我吹得天花乱坠,说把整个杭州的地皮都刮了一层,我还以为有多少呢。”她转过身,看向那口悬在半空,正冒着浓烈黑烟的棺材,语气凉薄得像是秋风里的刀子:“九爷你这命太贵。这点钱,要是买棺材,够把你埋到十八层地狱再挖出来埋一遍。但要是买药……………”沈寄欢伸出两根手指,在眼前晃了晃:“勉强够你这口气,再续半个月。”半个月。这富可敌国的财富,在阎王爷的账本上,竟然只值半个月的阳寿?站在一旁的赵云川嘴角抽搐了一下,手里那把本来摇得风生水起的折扇也僵住了。他看着满地的金银,又看了看那个把钱当粪土的女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弟妹,这可是抄了半个杭州城的家底啊。”赵云川捡起一颗夜明珠,那是从一个盐商的小妾手里抠出来的,成色极佳:“就这一颗珠子,够寻常百姓过三辈子的。怎么到了你这儿,连把像样的草药都买不来?”“寻常百姓那是活着,他这是在逆天改命。”沈寄欢白了他一眼,走到旁边的药架前,抓起一把干枯树皮的东西丢进捣药罐里:“他这身皮肉已经烂透了,要想长出新肉,就得用生鬼藤;他体内的火毒要压制,就得用寒冰魄。这些东西,哪一样不是拿命换来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沈寄欢重重地捣着药,发出咚咚的闷响:“但要想通神,要想从阎王爷手里抢人,这点钱就是个过路费。”“呵呵呵...”一阵沙哑刺耳的笑声,突然从那口黑漆棺材里传了出来。那是金属摩擦般的声音,带着剧痛过后的虚弱,却又透着一股子对这世间万物——尤其是金钱的极致嘲弄。“钱啊......”赵九的声音在空旷的地宫里回荡,带着重重回音:“这世上最脏的东西,也是最干净的东西。脏是因为它上面沾满了人血,干净是因为......它从不说谎。”“哗啦。”棺材里传来一阵水声,似乎是赵九在尝试着活动那具残破的躯体。“大哥。”“我在。”赵云川收起折扇,神色一肃。“这些钱,咱们不能留。”赵九的声音变得森冷:“抄来的钱,沾着因果。若是咱们都拿来买了药,那就是把这份因果吞进了肚子里。吃饭......总得给别人留口汤,甚至得让人吃饱了,他们才肯替咱们卖命。”“你的意思是?”赵云川目光一闪。“送给吴越王。”赵九的手指在棺材壁上轻轻敲击着,那节奏缓慢而沉重,像是某种古老的战鼓:“这笔钱,得让他花出去。而且要花得惊天动地,花得让这天下的商人都红了眼,让这江南的药材都长了腿,自己往杭州跑。”片刻后吴越王钱元瓘被人从被窝里提溜了过来。他穿着一身便服,头发还有些凌乱,显然是睡梦中被惊醒的。但当他走进地宫,看到那满地的金银财宝时,那一丝睡意瞬间被拋到了九霄云外。钱元瓘瞪大了眼睛,呼吸急促。虽然他是国主,富有四海,但国库里的钱那是死的,是数字。而眼前这些,是实打实的、堆积如山的震撼。“大王。”棺材里,赵九的声音幽幽传来,像是从地狱里伸出的一只手,拽住了钱元瓘的魂魄。“这笔钱送你了。”“送......送给我了?”钱元瓘深吸了口气,他当然在惦记着这些钱。如果说权利的再次分配和朝臣的胆战心惊换来的不过是赵云川和棺材里那见不得天日的利益,钱元瓘就算强忍着不让自己去想,心里也绝不好受,毕竟这是他吴越国地皮上土生土长的金银,到头来成了你们兄弟两个人的权力和民心,这对于他自己来说,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这样的不能接受或许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爆发,但总是产生了隔阂。可当赵九这句话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钱元瓘便完全打消了这个念头。这几日下来,一切事情他都看在眼里,权力的产生伴随着无数鲜血和人命流向了赵九的屠刀之下,赵云川的赫赫威名早已闹得满城风雨,若是他不愿屈居于一个简简单单的靖国公那又该如何呢?钱元瓘也是三争夺靠着本事坐上的皇位,虽然面前的形式虽然窘迫却也没有让这位少年帝王彻底乱了分寸失了章法没了心智。赵九的语气很轻松:“杭州设有市舶司,专管海外贸易和天下奇珍的流转,后来战乱,这衙门就废了。’“是......是有这么个衙门。”钱元瓘点了点头,心里却开始打起了鼓,市舶司的油水大到天际,要不是这个市舶司,南唐也不会绞尽脑汁要和他摆一摆手腕,当初南唐领兵入东海口的时候,第一个目的就是强行逼停了市舶司。“明日一早,重开市舶司如何?”赵九的声音越来越像一个了解帝王,辅佐帝王的亲兄弟:“把这笔钱全部充入市舶司的账上,然后请陛下发一道王榜,昭告天下。就说吴越王为了给太后祈福延寿,愿散尽千金,高价收购天下奇珍异草,若是能选中者,溢价五倍收取。”钱元瓘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但听到这样的办法,他便能立刻明白这个主意的用意。整个吴越国占据江南道东南角,连通五国航运,七国航道,吴越国就是这个中专航行的最大枢纽,一旦这个消息出去,无数的商人便会蜂拥而至,到时,买卖药材便如出门买个糖葫芦一般简单。盘子搭得越大,事情就会越好办,这对于他和整个吴越国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法子。“好。”钱元瓘大概已经明白了后面要做的事情,立刻转身:“孤现在就去办。”看着钱元瓘匆匆离去的背影,赵云川转过身,将那颗夜明珠随手抛给了寄欢。“接着。”沈寄欢下意识地接住:“干嘛?”“当定金。”赵云川笑了笑:“这半个月的命,你先给他续上,剩下的……………”他转头看向地宫外那漆黑的夜空:“我去收买点别的东西。钱能通神,也能役鬼。这药材有了,这推磨的鬼......也该再多招一点了。”雨后的泥土格外泥泞,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腐烂树叶的味道。这里原本是吴越禁军的一处驻地,后来荒废了,如今却成了夜叉的巢穴。李东樾站在点将台上。他没有穿盔甲,只穿了一身单薄的黑色劲装,那张年轻却冷峻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在他身后,站着那三百名刚刚经历过血洗杭州的初代夜叉。他们并不是死囚。真正的死囚已经全部成了死人,这是赵九瞒天过海的办法,西楚来的三百悍卒是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存在在吴越,他们大张旗鼓走入宫门的那一刻,就算钱元瓘和赵九的关系再好,也得崩盘。所以,死囚去死,而这些从龙山寨经历了赵云川训练了足足两年的精兵,就是新的夜叉,至少明面上会让那位高高在上的吴越王感到很舒服。他们是龙山寨的兄弟,是从西楚一路跟来的兄弟,是赵云川能够在这个乱世立足的根本。而在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足足有七百人。这些人,不是死囚,也不是流氓。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有的缺了胳膊,有的瘸了腿,有的脸上带着从战场上带回来的恐怖伤疤。他们是老兵。是在这乱世中,被各个诸侯用完了就像垃圾一样扔掉的退伍老兵。或者是从北方逃难而来,为了一个馒头能跟野狗抢食的流民。他们的眼中没有光,只有麻木和饥饿。直到......“哗啦——!”几口巨大的箱子被人从台上推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泥地里,箱盖崩开。白花花的银子,像瀑布一样流淌出来,铺满了半个点将台前。黄金。在这昏暗的火把光照下,黄金的光芒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原本死寂的人群,瞬间骚动起来。那些麻木的眼睛里,陡然亮起了绿油油的光,像是饿极了的狼。吞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人下意识地想要往前冲,却被台下那三百名手持利刃满身煞气的初代夜叉死死挡住。“站好。”李东樾猛地拔出腰间的陌刀,刀锋指天。“我不跟你们讲什么家国大义,也不讲什么忠君爱国。”他的声音不大,却有着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我只讲一条规矩。”李东樾指了指地上的银子。“这里有钱。”“很多钱。”“足够你们买房子、置地、娶媳妇,过上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日子。”“但这些钱,不养废物。”李东樾跳下点将台,走到那堆金子前,随手抓起一锭沉甸甸的金块,在手里掂了掂。“想要吗?”他将金子扔给前排一个只有一只耳朵的老兵。那老兵手忙脚乱地接住,激动得浑身发抖,差点跪下:“要!要!谢将军赏!”“别急着谢。”李东樾一把抓住那老兵的衣领,将他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那双冰冷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他。“这钱,烫手。”“拿着它,你就得把命卖给我。”“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难民,不再是乞丐,也不再是兵。”“你们是鬼。”“是吃肉喝血的夜叉。”李东樾猛地松开手,将那老兵扔回人群。然后,他重新走回场地中央,单手持刀,摆出了一个起手式。那是一种极其简单,却毫无破绽的姿势。就像是一座山,横亘在所有人面前。“现在。”李东樾的目光扫过全场,那是一种挑衅,一种轻蔑,更是一种激将。“我给你们一个机会。”“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只要有人能在我手里撑过一招,或者哪怕是碰到我的衣角。”他指了指身后那堆银山。“赏金百两,当场兑现!”“拿了钱,你可以走,也可以留。”“若是留下来…….……”李东樾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这里的钱,管够。”“若是死了......那就怪你自己命不好。”全场死寂了一瞬。紧接着。“吼————!”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响起。一个身材魁梧但瞎了一只眼的流民,手里抓着一根木棍,红着眼睛冲了出来。“老子要钱!老子要给娘治病!”他像是疯了一样,挥舞着木棍砸向李东樾。李东樾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在木棍即将临身的瞬间,他动了。侧身,出脚。“砰!”那流民以更快的速度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在泥水里,半天爬不起来。“下一个。”李东樾冷冷地说道,连刀都没出。“我不服!一起上!”“拼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能够逆天改命的黄金面前,这群在乱世中苟延残喘的人,终于爆发出了骨子里潜藏的狼性。他们不再是人。他们是一群为了生存,为了欲望而疯狂的野兽。那一夜。杭州城外的校场上,惨叫声与喊杀声响彻云霄。鲜血染红了泥土,也染红了那些银子。但没有一个人退缩。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他们这辈子唯一一次,能把命卖出一个好价钱的机会。而在这血腥与金钱的淬炼中。一支名为夜叉的恐怖军队,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野蛮生长。消息像是一场长了翅膀的瘟疫,在一夜之间席卷了整个江南道。吴越王疯了。这是所有药商在听到那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那个平日里抠抠搜搜,生怕多花一文钱的钱元瓘,竟然重开了HZ市舶司,还贴出了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心跳骤停的告示。“凡天下奇珍异草,年份足者,不问出处,不问来路,市舶司照单全收,价高十倍,现银结账!”十倍!这是什么概念?一株五百年的野山参,平日里顶天了卖个一千两,现在直接给一万两?还要现银结账?起初,没人信。大家都觉得这是官府钓鱼执法的把戏,或者是哪个吃饱了撑的权贵开的玩笑。直到第一天上午。一个胆子大的福建药商,试探着拿出了一颗在海里捞上来的血珊瑚。那玩意儿虽然稀罕,但因为品相不好,断了一截,在手里压了三年都没卖出去。他战战兢兢地把血珊瑚送进了市舶司的大门。半炷香后。他是被人抬出来的。不是被打出来的,而是因为腿软走不动了。在他身后的两个伙计,抬着一口沉甸甸的箱子。箱盖没关严,那一锭锭雪花银在阳光下闪瞎了所有围观者的狗眼。那福建药商哆嗦着嘴唇,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盖着鲜红大印的收据,像是攥着亲爹的骨灰盒一样用力:“真的给钱.....真的给啊!五千两!整整五千两啊!”轰——!人群炸了。整个杭州城的码头炸了。“快!回老家!把我太爷爷传下来的那棵灵芝挖出来!”“去他娘的南唐!老子不把药卖给金陵了!掉头!去杭州!”“什么?你说那路不好走?雇人!雇镖师!只要能把药运到杭州,就是死在路上也值了!”疯了。彻底疯了。从扬州到苏州,从金陵到福州,整个江南的水路官道上,突然多出了无数支形色匆匆的商队。他们原本是要去各地做买卖的,现在却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只有一个目的地——杭州。杭州城的客栈瞬间爆满,就连柴房都住满了怀揣宝贝的药商。市舶司的门槛差点被踏平。每天都有成车成车的珍稀药材被运进去,又有成箱成箱的真金白银被抬出来。这种简单粗暴的撒钱方式,给这座刚刚经历过血洗和动荡的城市,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原本因为抓捕暗桩而人心惶惶的局面,竟然奇迹般地平稳了下来。百姓们发现,虽然街上多了很多外地人,但物价并没有乱,反而因为商贸的繁荣,带动了酒楼、车马行的生意,连带着卖早点的王大妈都多卖了几十碗豆浆。更有趣的是。那些平日里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一夜之间绝迹了。因为他们发现,在街上晃荡不仅没油水,还容易丢命。现在最赚钱的行当,不是收保护费,而是去帮那些外地药商当保镖,或者是去城外的校场………………挨揍。城外,夜叉校场。这里的气氛比市舶司还要狂热,还要血腥。“砰!”一声闷响。一个满身腱子肉的大汉被李东樾一脚踹飞,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重重地砸在钱堆旁。“下一个。”李东樾的声音依旧冷漠,仿佛永远不知疲倦。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三天里,他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钉在这场上,接受着无数人的挑战。他的脚下,已经倒下了几百人。但更多的人,却像是着了魔一样往上冲。“我来!”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他只有一条胳膊,另一只袖管空荡荡的。但他的一双眼睛,却亮得吓人。他是前朝的一名斥候,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油子。“独臂?”李东樾看了他一眼,眉头微皱:“你只有一只手,挡不住我的刀。”“不需要挡。”那独臂汉子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大黄牙:“只要撑过一招,就有钱拿,对吧?”“对。”“那就来吧!”独臂汉子没有摆架势,而是直接拔出腰间的一把生锈的匕首,整个人像是一只贴地飞行的壁虎,诡异地滑向李东樾的下三路。这一招,阴毒,狠辣,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李东樾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他没有退,而是将手中的刀猛地向下一插。“当!”一声脆响。刀锋正好挡住了匕首的必经之路。但那独臂汉子并没有停,他竟然借着这一撞之力,身子在空中强行扭转,整个人像是一条蛇一样缠上了陌刀的刀柄,那只独臂猛地探出,直取李东樾的咽喉。好身手!李东樾不得不松开一只手,变掌为拳,一拳轰在汉子的胸口。“噗!”汉子喷出一口鲜血,倒飞出去。但他没有摔倒,而是在空中一个翻滚,单膝落地,虽然脸色惨白,但终究是没有倒下。“一招。”独臂汉子擦了擦嘴角的血,看着李东樾,眼中满是挑衅:“过了吗?”李东樾看着他,沉默了片刻。然后。他转过身,从身后的钱堆里抓起两锭大金元宝,随手扔了过去。“归你了。”“还有。”李东樾指了指身后那群已经列队的黑衣人。“从今天起,你是夜叉的一员。”“我是李东樾。”“你叫什么?”独臂汉子接住银子,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他站直了身子,那个原本佝偻猥琐的老兵形象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令人胆寒的军人煞气。“死了十几年了,名字早忘了。”他看了一眼李东樾,又看了看那面迎风招展的黑色夜叉大旗:“以后,你叫我什么,我就叫什么。”有了榜样,剩下的人更加疯狂了。他们发现,这里不看出身,不看残疾,只看本事,只看有没有那股子不怕死的狠劲。钱,是最好的磨刀石。在这简单的金钱刺激下,这支原本由死囚和流民拼凑起来的杂牌军,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质变。原本阴沉,散漫的队伍,开始有了一种整齐划一的呼吸。那是狼群捕猎前的呼吸。赵云川站在远处的高台上,手里拿着那本《中庸》,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他看着那个在场中不断收人的李东樾,看着那支迅速膨胀到一千人的恐怖队伍,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老三说得对。”赵云川合上书,轻声自语:“这世上没有烂泥,只有没给够钱的兵。李东樾这小子,是个天生的将才。这把刀,算是磨出来了。”与外面的热火朝天不同。阎王庙的地宫里,依然是死一般的阴冷。“咕嘟咕嘟……………”那口巨大的黑棺材里,药液翻滚的声音比之前更加剧烈。沈寄欢站在棺材边的梯子上,手里拿着一个玉瓶,小心翼翼地将一滴滴紫黑色的液体滴入棺材中。每一滴落下,棺材里的药液都会发出一阵滋滋的声响,腾起一股腥甜的红雾。“忍着点。’沈寄欢的声音有些发紧,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这是刚收上来的腐骨灵花提炼出来的毒液。比之前的药劲大十倍。它会先把你长出来的那些坏肉全部腐蚀掉,然后再刺激骨髓造血。”“这种痛......相当于把你全身的骨头拆了再装回去。“要是忍不住,就喊出来。”“喊出来......就不疼了吗?”棺材里,赵九的声音虚弱到了极点:“既然......都要疼,那就省点力气......算账吧。”此时的赵九,整个人几乎已经看不出人样了。旧的焦痂脱落,露出的不是新肉,而是被药液腐蚀得坑坑洼洼的血肉模糊。他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每一次肌肉的痉挛,都会带动铁链发出哗啦啦的响声。但他没有喊。甚至连一声闷哼都没有。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身体上的剧痛,反而让他那颗被毒药浸泡的大脑变得异常清醒。他在算计。算计这涌入杭州的每一文钱,算计这新招募的每一个夜叉,算计着南唐李昪的下一步棋,算计着北方那个认贼作父的儿皇帝什么时候会动手。“市舶司......收了多少药了?”赵九咬着牙问道。“很多。”沈寄欢看着他那副惨状,心中莫名一痛,语气却依旧冷硬:“堆满了三个库房。够把你这身烂肉腌个十年八年的。”“好………………”赵云川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告诉......赵云川。”“把那些药材里的残渣......尤其是那种有毒的边角料......别扔。“留着......我有大用。”“都这时候了,你还想着那些破烂?”沈寄欢气得手一抖,差点把玉瓶扔进去:“你能不能先管管你自己?”“我死不了。”赵云川猛地睁开眼,那双赤红的眸子里,闪烁着一种近乎疯狂的光芒。“这天下还没乱够......我怎么舍得死?”“还有......”“下一次醒来......是什么时候?”沈寄欢沉默了片刻,将最后一滴毒液滴入。“这药力太猛,你会陷入假死状态。”“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全看你这口气能不能吊住。”“三个月......”赵九喃喃自语。话音未落,他的头猛地一歪,彻底沉入了那墨黑色的药液之中。只有那只焦黑的手,依然死死地抓着棺材壁,指骨发白,仿佛要将这木头抓碎。